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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反倾销
家电业在美国遭遇贸易壁垒,欧盟对我国纺织品设限,温州鞋在西班牙被烧、在俄罗斯被扣……这些令国人不太愉快的新闻背后,都透露着一个我们越来越熟悉的字眼――“反倾销”。提起反倾销诉讼,我国的众多外向型企业也许多少都如骨鲠在喉,却不能一吐而后快之,在出口交易中他们都或多或少地遭遇到了反倾销大棒的威胁,而且时刻当心着不知道还有多少反倾销调查会突然从天而降。据统计,我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每年约有400亿至50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影响。
应该说,反倾销是我国面对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实力上的差距,实行了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所带来的贸易现象,它在我国对外经济舞台频繁现身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在经过关贸总协定(GATT)多轮谈判之后,国际贸易中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幅度降低,非关税壁垒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反倾销就成为了各国保护本国产品不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的主要手段。近二十年来,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对外贸依存度不断增大,而外贸出口发展迅猛,必然带来国外对华反倾销诉讼的增多。有学者表示,今后国外对中国企业提出反倾销诉讼的数量将持续升高,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王世春局长更是明确指出,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未来20年将是中国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的高峰期。
面对反倾销诉讼,中国的企业不仅要拿出勇气和胆识去积极的应对,更重要的是智慧和竞技,端正态度,从理性的高度认识倾销与反倾销,学习、理解《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和WTO《守则》的规定,合理运用国际游戏规则进行运作,
“师夷长技以制夷”,才能更好地维护国际市场秩序和企业自身发展。轻易放弃应诉反倾销案,等于鼓励那些企图用反倾销手段限制中国产品进口的外国企业或组织变本加厉地向我国出口产品提出反倾销起诉。
自1997年我国建立起反倾销法律框架到2005年的10月全国第一个地方性反倾销法规《浙江省出口反倾销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我国政府已经逐步采取合理的法律对策、外贸对策和其他对策,建立起和健全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反倾销预防与应对制度体系,增强了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的决心,在政策上给予了企业指导和帮助。单个企业的力量是有限的,难以形成对外交涉的力度,商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力量应得到充分调动,发挥行业管理和协调的职能,组织和协助国内企业加强反倾销的申诉和应诉工作。
引用一句话:“只有积极应诉,才能保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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