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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产品CCC认证及年度监督复查测试常见不合格情况汇总

广州家用电器检测所 灯具试验室   

  倪济宇、叶炜、冯焯培

   灯具产品,如固定式灯具(GB7000.10)、可移式灯具(GB7000.11)、嵌入式灯具(GB7000.12),实施CCC认证已经有4年了。在这4年的认证检测工作中,我们根据平时试验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对灯具产品在CCC认证及年度监督复查检测中常见的不合格情况进行汇总,以供大家一起讨论,以求共同提高国内照明器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水平。

以下是灯具产品CCC认证及年度监督复查检测中常见不合格情况的汇总表:

 

不合格项目

对应的标准及条款

1

灯具使用了不符合国家标准(IEC标准)的螺口灯座,如使用了UL美国标准的螺口灯座

GB7000.1

(0.5)

2

灯具上无标记或标志没有贴在灯具上,而是贴在包装箱上

GB7000.1

3.2

3

样品标志中字母和数字的高度小于2mm,符号高度小于3mm

GB7000.1

3.2

4

样品的光源为多个钨丝灯时,没有按照以下额定功率的格式标称:

“n×MAX...W”

GB7000.13.2.8

5

灯具标记缺符号或警告语句本灯具不适合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

嵌入式灯具标记缺符号或警告语句不管什么情况下,灯具都不能被隔热衬垫或类似材料盖住”.

GB7000.1

3.2.9

GB7000.12

6

样品的标记在用浸水和浸汽油的湿布各轻擦15秒后,标记上的字迹脱落

GB7000.1

3.4

7

样品的导线管入口处或走线槽处有锐边、毛刺

GB7000.1

4.3

8

电源接线端子未固定或固定但未加绝缘衬垫,导致8mm游离散线试验不通过

GB7000.14.7.2

9

灯具的耐热套管和绝缘套管没有可靠的固定。

GB7000.1

4.9

10

灯具不同部件之间的螺纹连接,在施加2.5Nm5.0Nm的扭矩时,连接件松动;螺口灯座施加扭矩时,灯座松动

GB7000.14.12.4

11

吊灯的悬挂机构太薄,无法经受四倍灯具重量的悬挂测试

GB7000.1

4.14

12

Ⅱ类灯具中的内部导线为单层绝缘线,正常工作时接触到可触及的金属外壳

GB7000.15.3.1.3

13

接地螺钉缺少防松垫圈或其他锁紧措施

GB7000.1

7.2.1

14

灯具的外壳可以徒手打开,试验指触及到带电部件;Ⅱ类灯具中的罩盖可徒手打开,试验指触及到基本绝缘

GB7000.1

8.2

15

样品带电件到可触及绝缘部件外表面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不满足要求

GB7000.1

11

16

灯具的光源功率比较高,在进行正常热试验时,灯座、内部导线、安装面的温度超出标准要求

GB7000.1

12.4

17

带荧光灯电感镇流器的灯具进行异常工作发热试验,荧光灯电感镇流器损坏或电感镇流器绕组温度超过标准限值的要求;

带电子镇流器的灯具进行附录C的异常电路条件时,电子镇流器损坏,灯具不能继续正常工作

GB7000.1

12.5

18

标志有符号且含有光源控制装置的灯具,在不满足4.16.14.16.2条款要求的情况下, 需对灯具进行光源控制装置故障条件试验(F直线试验),但该试验不满足标准要求

GB7000.1

12.6

19

灯具的接线端子经受不住125℃或更高温度的球压试验和针焰试验

GB7000.1

13

20

可移式灯具的底盘不够重,灯具不能通过6度的倾倒试验

GB7000.11

(6.3)

1. 在标准GB7000.10.5条款中,明确要求“除了整体部件以外,所有部件应符合该部件有关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

所以对于在国内销售的灯具,它的螺口灯座需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螺口灯座(如左图),而不能使用UL美国标准的螺口灯座(如右图)

2在标准GB7000.13.2条款中,要求“信息应清晰、耐久地标志在灯具上”。

有些灯具上无标记或标志没有贴在灯具上,均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3. 在标准GB7000.13.2条款中,要求“字母和数字的高度不小于2mm,“图形符号高度不小于5mm”,只有当标记的空间有限时“II类、III类和3mm”。

4. 在标准GB7000.13.2.8条款中,要求“钨丝灯灯具应标明光源的最大额定功率和数量”。

有些灯具,如一个带有3个最大功率为40W钨丝灯的钨丝灯灯具,它的标志这样标识: “120W”或“3×40W”是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应该这样标识:“3×MAX40W”

      5. 在标准GB7000.13.2.9条款中,要求“适合或不适合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符号,或适合于灯具被隔热材料覆盖并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符号”。

在左图的标志中,灯具的标记缺符号或警告语句本灯具不适合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以及缺少符号或警告语句不管什么情况下,灯具都不能被隔热衬垫或类似材料盖住”,显然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而在右图标志中,有了符号和警告语句不管什么情况下,灯具都不能被隔热衬垫或类似材料盖住”,是满足标准要求的一个例子。

    这里也应当注意,如果灯具明显不会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例如庭院用可移式灯),后者灯具总是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上的(例如台灯、应急灯等)F标记可不需要。

    6. 在标准GB7000.13.4条款中,要求标志“用浸水的布轻擦15s” 和“用浸汽油的湿布轻擦15s”,“试验后,标志应字迹清晰,标贴不易脱落和不卷曲”。

    7. 在标准GB7000.14.3条款中,要求 “走线槽应光滑”。

有些灯具的导线管入口处或走线槽处有锐边、毛刺,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8. 在标准GB7000.14.7.2条款中,要求“电源接线端子应采取某一方法定位或防护,使得如果接线后绞合导体中有一股导体从接线端子中脱出,带电部件与金属部件无接触的危险”。

下面左图中的例子,电源接线端子未固定且未加绝缘衬垫,导致8mm游离散线试验不通过,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而在右图中的例子,电源接线端子固定且加绝缘衬垫,是符号标准要求的。

    9. 在标准GB7000.14.9条款中,要求“绝缘套管”,“可靠地保持在原来的位置上”。

有些灯具的耐热套管和绝缘套管没有可靠的固定,特别是在靠近荧光灯电感镇流器或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感镇流器旁边的内部导线,在其外面加上了耐热套管后却没有可靠的固定,耐热套管可能会移动。则导致在灯具的正常工作中,靠近荧光灯电感镇流器或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感镇流器旁边的内部导线温度比较高,而使耐热套管失去了很好地保护内部导线的作用。 

    10. 在标准GB7000.14.12.4条款中,要求灯具不同部件之间的螺纹连接,在施加2.5Nm5.0Nm的扭矩时,连接件不能松动;螺口灯座在施加扭矩时,灯座不能松动。

在下图的螺口灯座自身的锁定以及螺口灯座与灯具螺纹连接杆的锁定中,用止动螺钉来防止螺纹的松脱,是满足标准要求的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11. 在标准GB7000.14.14条款中,要求“机械悬挂装置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以及需要经受4倍于灯具重量的载荷1h的悬挂试验。

有些吊灯的悬挂机构太薄,无法经受4倍灯具重量的悬挂测试。在4倍灯具重量的悬挂测试后,这些吊灯的悬挂机构明显弯曲,变形,这些情况都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12. 在标准GB7000.15.3.1.3条款中,要求Ⅱ类灯具中的内部导线为基本绝缘线时,正常工作时不能接触到可触及的金属外壳。

    有些Ⅱ类灯具,特别是带螺口灯座的Ⅱ类灯具中(如左图的例子),在靠近螺口灯座的内部导线为基本绝缘线,正常工作时接触到可触及的灯具金属外壳,显然是不满足标准的要求的。而此类的带螺口灯座的Ⅱ类灯具,如在靠近螺口灯座基本绝缘的内部导线处加上一个绝缘护套,使基本绝缘线在正常工作时与可触及的灯具金属外壳隔开,则可满足标准的要求(如右图的例子所示)。

    13. 在标准GB7000.17.2.1条款中,要求“I类灯具”“易触及的金属部件”“应永久地、可靠地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连接”。

接地螺钉缺少防松垫圈或其他锁紧措施,显然是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在下图的灯具中,接地端子有“梅花型” 锁紧垫圈,且在接地端子的旋紧过程中,“梅花型”锁紧垫圈还可以刮掉灯具在接地端子处的喷漆,起到了可靠地接地连续性的接触作用,是一个接地端子很好地与I类灯具易触及金属部件永久地、可靠地连接的例子。如果灯具是非普通灯具,且其外壳为铝制外壳的话,则接地端子就不适宜使用铜制的螺钉,原因是铜和铝是两种不同的金属,它们接触所形成的电化学电位差比较大,将它们连接在一起会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而引起腐蚀。时间稍长,连接处接触电阻会增大,破坏接地的连续性。 

    14. 在标准GB7000.18.2条款中,要求“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后以及为更换光源或可替换启动器而必须打开灯具时,即使不是徒手操作,其带电件是不可触及的”,以及“对于本章来说,II类灯具中仅靠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都作为带电部件

有的灯具的外壳可以徒手打开,试验指触及到带电部件;Ⅱ类灯具中的罩盖可徒手打开,试验指触及到基本绝缘,显然这些情况都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例如以下的一个灯具,在徒手打开灯具的罩盖或者为更换光源或可替换启动器而打开后,试验指能够触及到螺口灯座接线端子的带电件,这是不符合标准中以上条款的要求的。

有的灯具在防触电要求方面则做得比较好。如下图的灯具,它在螺口灯座的后部,用螺钉加上了一个绝缘材料的防触电后盖,使得即使是徒手打开灯具的罩盖后,试验指也不能够触及到螺口灯座接线端子的带电件,这是符合标准要求的。

    15. 在标准GB7000.1的第11章中,要求“带电部件和邻近的金属部件应有足够的间隙”。

有些灯具带电件到可触及绝缘部件外表面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不满足要求。特别是在内装有电子线路板、且在电子线路板附近有器具外壳开口的灯具中,虽然用标准试验指不能触及到电子线路板上的带电部件,但电子线路板上的带电部件到灯具外壳开口处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过小,不能满足标准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

    16. 在标准GB7000.1的第12.4条款中,要求“在模拟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灯具的任何部件、灯具内的电源接线或者安装表面等都不得达到有埙安全的温度”。

有些灯具的光源功率比较高,如有时达到100W以上,且如果该灯具的安装方式和灯罩的形状大小不利于光源的散热的话,则此时灯具在进行正常热试验时,它的灯座、内部导线、安装面的温度往往比较容易出现超出标准要求的情况。

    17. 在标准GB7000.1的第12.5条款中,要求“在模拟异常使用的条件下,灯具的所有部件、安装表面等都不能超过表12.3规定的温度,而且灯具内的接线不能变得安全”,“任何部件作为一种典型损坏变得不能使用,被认为该灯具不合格”。

有些带荧光灯电感镇流器的灯具进行异常工作发热试验,荧光灯电感镇流器损坏或电感镇流器绕组温度超过标准限值的要求;以及一些带荧光灯电子镇流器的灯具进行附录C的异常电路条件时,荧光灯电子镇流器无保护线路而使内部的部件损坏,灯具不能继续正常工作。以上这些都是灯具的“部件作为一种典型损坏变得不能使用”的不合格情况

    18. 在标准GB7000.1的第12.6条款中,要求对“标志有符号且含有光源控制装置,而且又不满足4.16.14.16.2条款的要求”的灯具进行光源控制装置故障条件试验。

有些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灯具在进行光源控制装置故障条件试验(F直线试验),该试验不满足标准要求。即以绕组温度25℃的T1和安装面温度25℃的P1确定一点,然后以异常条件下绕组的温度T2和安装面的温度P2确定一点,构成F直线,再将F直线外推,当镇流器或变压器的线圈温度到达350℃时,安装表面的的温度超过了180℃。如下图所示:

    19. 在标准GB7000.1的第13章中,要求 “某些绝缘材料制成的部件需进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的试验”。

有些灯具的接线端子经受不住125℃或更高温度的球压试验和针焰试验,不满足以上标准条款的要求,即球压试验后压痕的直径大于了2mm;针焰试验后出现了后燃现象。

    20. 在标准GB7000.11的第6.3条款中,要求“可移式灯具应有足够的平稳度”,“以正常使用时最不利的位置置于一块平板上,平板与水平面成6度夹角,置于此平板的灯具应不滑动”。

有些可移式灯具的底盘不够重,灯具在进行6度的平稳度试验时翻倒,不满足标准以上条款的要求。特别是一些落地灯具,它们的尺寸比较高、重心也比较高,且灯罩比较大而重,但灯具的底盘却比较轻的情况,比较容易出现6度的平稳度试验时翻倒或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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